从控制学校开始控制世界

 2021-10-22    admin  

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-8-17 17:54 编辑 <br /><br /> 情与法的融合之道 盛忠民 第一次打电话给他时,他拒绝了我的参访。在电话里他很谦虚地说,他没什么好值得宣扬的,他也没做过什么值得宣传的事情。听得出他是个低调厚实的人,这更加引起了我的好奇,觉得他越是这样,我越觉得要去好好跟他聊聊。 他叫裘军立,是环山乡调解委司法专管员,一名专业军人。在我见到他时,我证实了我的想法。中等个子,一张诚实的面孔,让人感觉踏实。说起来意后,他对我笑笑说: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,要说调解工作,其实也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农村生活当中的事情罢了。但我不依不饶,一定要他说说一些在调解过程当中的所谓普普通通的事情。 他给我切了一杯茶,我们很随便地聊了起来。他觉得作为一个农村基层调解工作人员,在调解过程中,最难的是如何做到情与法的融合。虽然调解必须依法为主,但在农村如果生硬地用法律来调解,不用策略,有些时候也会适得其反,所以许多情况下,法律跟情感要融合起来,这样才能使调解各方心服口服,令人满意。 闲聊中,裘军立回忆起一件很普通、很琐碎的调解事例来。去年夏天,属于环山乡的中埠村,有一对邻居为了一些鸡毛碎皮的事情,闹起了矛盾。有一村干部在自己的自留地上造房子,他的自留地旁边是一个孤寡老人自己江堤边挖出来的土地。当时双方谈好,出一点钱问老人买下土地建围墙。等建起了围墙,老人却又反悔。为了这件事,两家人一直吵闹。后来政府开展“三江两岸”整治,因为涉及到赔偿,老人更加觉得吃亏,于是去村里、来乡里大吵大闹。最后闹到双方多次争吵,老人又信访,又到纪委投诉。说调解干部不公,有偏向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调解干部只能苦口婆心地劝双方各自谅解。最后造房子的村干部主动让出一部分土地,缩进了围墙。老人也在劝慰之下,做了让步,事情终于圆满解决。 相对于上面说的琐事,有些事情却一点也马虎不得,必须坚持法律,用法律这根准绳来调解。 裘军立又跟我说起了另一件事情:这是一件特大的人身伤亡事件。2014年11月,一名河南籍民工,在环山工业园区一家公司的钢架房维修过程中,不幸坠落身亡。接到村干部报告消息时,乡调解干部迅速赶到村里。这时村委大楼前已经聚集了死者老乡及亲属上百人,情绪激愤,稍有不妥随时可能会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。这时调解人员马上出面稳定这些死者老乡及亲属的情绪,一方面会同派出所民警核实情况,调查死者伤亡过程,一方面动员死者家属,把死者送往殡仪馆安放。然后答应众人一定妥善处理这起事故,给大家一个满意交代。 在处理过程中,调解人员始终以法律为依据,不偏袒,不护短。以事实为准绳,实事求是,合理合法,又于情于理。最后经过调解人员的努力,终于在短短十天之内得以调解成功,各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,化解了一起因人身意外死亡而引起的社会不安定因素。 起身告辞时,我忽然对这个面相和善,看上去又忠厚踏实的专业军人裘军立充满了敬佩。在他看来极其平凡的调解过程,在我心里却是刻骨柔肠,惊心动魄,每一次调解都是一个充满大爱情怀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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