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上你很久了txt

 2021-10-22    admin  

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-8-17 16:14 编辑 <br /><br />4月4日星期天晴大学的现代汉语(或普通话)课上,老师告诉我们“没有”的“有”读轻声,而且在普通话测试时也必须按轻声来读。然而,最近看人教版小学语文一年级上册的课本,上面却将“没有”的“有”注成了上声。像这样的类似情况,我在这本课本上看到了好几处。这个课本注的声调和我们在大学时学的的确有很大的出入。我们总是说语文课有推广标准普通话的责任,可是像这样还有什么标准可言?这个体系本身已经乱套了。再加上现在的语文课本版本多,不同的版本标注的拼音也不一样。“读一读”,人教版注成“dúyìdú”, 苏教版注成“dúyi dú”,北师大版注成“dúyīdú”。像这样一个版本一个体系,这对中国的文化交流将产生很坏的影响。课本有不同的版本,各个地区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灵活挑选,这本来是个好事。然而,作为拼写汉民族共同语的拼音必须统一,否则标准的普通话就无法推广,因为多标准就是无标准。像目前这样,小学和大学标准不一,各个版本标准也不一,的确不是一个好现象。4月5日星期一晴今天看北师大版六年级上册语文课本,我感到很吃惊。作为一本语文教科书,它里面竟然没有一个拼音,只在边栏中将生字、生词列出来。再厉害的学生也不可能做到每一个生字都会读、会写。如果仅仅靠老师把读音告诉学生,那么教学效率就太低。仅仅靠学生课外去查也不现实,学生未必有这么好的积极性。更何况,课文中还有文言文,有的字不容易查。也许编者的初衷是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,但能否真的起到这么好的作用我很怀疑。字词也是语文课的重要组成部分,决不能将语文课当成单纯的文学欣赏课。4月6日星期二雨几年前,我读过王维的《鸟鸣涧》:“人闲桂花落,夜静春山空。月出惊山鸟,时鸣春涧中。”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:“我们见过的桂花不是秋天开的吗?这首诗怎么写的又是春景呢?”后来,上了大学,我发现朱东润先生主编的《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》中编第一册选了这首诗。这本书是用繁体字写的,诗的首句写成了“人間桂花落”。书中还说,桂花指月华,也就是月光。至于“闲”怎么成了“間”,我想这并不难理解。“闲”的繁体字通常写作“閒”,“間”也可以写作“閒”。可能王维的原稿写的是“閒”,有的人理解成了“間”的意思,传抄的过程中就成了“間”。再加上“閒”和“間”字形也很相似,传抄或者刻印时弄错了也有可能。那么,桂花怎么是月华呢?原来传说月亮中有桂树,桂就可以指代月亮;古代“华”和“花”意义上可以通用:桂花合起来当然就是月华。于是,首句的意思就被编者理解为月亮的光辉普照大地。可是,这个解释也存在明显的问题。诗的第三句是“月出惊山鸟”,第一句中月亮的光辉已经普照大地,第三句月亮又刚出来,时间上岂不是颠倒了?两句都提月亮,是不是重复了?今天,我看见北师大版四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也选了这首诗。它的教师教学用书上把桂花理解为自然界的桂花,并在课后的参考资料中写道:“桂花,又名木樨,属于常绿小乔木或灌木,叶子椭圆形,花小,白色或暗黄色,有特殊的香气,可做香料。有春花、秋花、四季花等不同种类,《鸟鸣涧》中所写的为春桂。”看了这则资料,我才知道自己对桂花的理解太浅薄了,桂花的确有春天开的。如果早知道这些,就不会有这么多疑问了。4月7日星期三阴《高考语文核按钮》在讲诗歌的分类时,首先将中国的诗歌分为古典诗歌和现代诗歌,然后又在现代诗歌中分出旧体诗和新诗两支。这里将旧体诗划入现代诗歌以区别于古典诗歌,这一点是我很赞赏的。新诗的确是现代诗歌的主流方向,以至于有人将现代诗歌作为新诗的代名词。然而,我们不能忽视旧体诗的存在。从形式上看,旧体诗确实和古典诗歌没有什么区别:它们都分为诗、词、曲,诗分古体诗和近体诗,近体诗又分律诗、律绝和排律(也有将排律划入律诗的)。然而,旧体诗不能叫古典诗歌,更不能叫古代诗歌。这不仅仅是因为它产生于现代,更因为它在思想上是进步的,对古典诗歌也有改革。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,旧体诗中都有不同于古典诗歌的现代性,因此,它应该算作现代诗歌。某些从事现当代文学研究的学者对旧体诗采取打压的态度,我对此是很恼火的。旧体诗也是一种很好的文学体裁,它在抒发爱国情感、抨击丑恶现象等方面有着其他文学体裁无法超过的优越性。那些所谓的学者根本不了解旧体诗,仅凭自己的一知半解就说旧体诗过时了,一无是处,他们这些人在思想上也应该拨乱反正了。4月8日星期四晴今天看人教版一年级上册语文课本,有一句叫“刨刨土,捉捉虫”,拼音是“páopaotǔ,zhuōzhuōchóng”。我觉得很奇怪,第二个“刨”既然是轻声,第二个“捉”为什么又不是轻声呢?人教版课本是所有课本中资格最老,最有权威性的课本。可惜,这样一本教科书竟然犯这样低级的错误。人教版课本的拼音已经与规范的普通话拼音产生了出入,而且课本本身又不统一,这将对教学产生何等不利的影响啊!更可气的是,这样低级的错误近十年了都没有人发现,让它继续错下去。这些年,我们一直提倡教育改革,改来改去不该丢掉的东西却丢掉了。教育不管怎么改革,首先要确保科学性。4月9日星期五晴这些年,一些商家,甚至一些事业单位,它们在举办某个活动时总声称自己对该活动拥有“解释权”。我对此始终抱着一种横眉冷对的态度。如果事先什么情况都考虑到了,在条文上写得很清楚了,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不愉快发生?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纠纷产生时才来解释?这些活动的发起者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,而真正无辜的却是被他们欺骗的受害者。事实上,这些活动的发起者故意把话说得含糊不清,诱使人们上当,好把人们的钱财都骗入自己的口袋。等大家发现结果并不是自己想要的,他们这些活动的发起者就做出一种出人意料的解释。有的商家声称买一送一,使得贪图便宜的顾客都来买。可是,赠品无法正常使用。人们质问商家,商家说自己没有承诺对赠品保证质量。“解释权”的滥用体现了强者对弱者的欺骗、打压,暴露了我们这个民族不诚信、不负责的劣根性,必须予以抵制。4月10日星期六阴前段时间,我在西师大版六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上看到了巴金先生的《鸟的天堂》,文中有一处写道“大的、小的、花的、黑的”。我觉得很奇怪,短语之间能用顿号呢?大小和颜色怎么能并列呢?我想,也许巴金先生的原文就是这样吧!于是,我就没太当一回事。前几天,我在人教版四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上又看到了这篇文章,这个地方写的却是“大的,小的,花的,黑的”。我这才知道,原来西师大版六年级上册语文课本的确是标错了。标点符号的用法是语文考试的考点之一,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。而且,一个学生将来免不了要写文章,不懂得标点符号的用法怎么能行呢?语文课本有训练学生基本能力,掌握基础知识的义务,怎么能胡乱使用标点符号呢?某些学者总是说现在的学生基础差,可是他们编出这样的课本来害学生,他们就没有责任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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